福建省武夷山市建工崇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武夷山市四中心一广场体育中心运动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建议》(武崇城〔2021〕01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闽价服〔2016〕233号)和《南平市物价局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政价〔2017〕50 号)以及《武夷山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36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同意把武夷山市四中心一广场体育中心运动场地下停车场收费统一纳入武夷山
市四中心一广场管理,执行武发改价格〔2020〕7号文件的停车服务收费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夷山市四中心一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单次停车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费;
2.单次停车1小时以内(含1小时)收费3元;
3.单次停车1小时至6小时以内(含6小时)收费5元;
4.单次停车6小时至12小时以内(含12小时)收费10元;
5.单次停车12小时至24小时(含24小时)以内收费15元;
6.包月:300元/月
7.包年:2500元/年。
二、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按《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措施的通知》(闽城建函〔2019〕130号)规定执行。
三、下列情况应免收停车费: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
2.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3.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三、你公司接到本通知后,应做好阳光价费公示,在显目位置公布停车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明码标价,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有效期从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5月24日起止。
武夷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