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那么,聚众赌博中被聚的“众”即参赌人员,是否要求或必须一起进行赌博,即进入同一个赌局?笔者认为,回答是肯定的。聚众的本意,就是聚集在一起,也就是说,参赌人员进行赌博具有时空上的同一性。另外,刑法中共有11个条文规定了包括聚众赌博、聚众斗殴、聚众淫乱在内的14个聚众类犯罪的罪名。这14个罪名无一不要求被聚集的众人共同参与到违法犯罪中来。而“共同”也意味着违法犯罪行为在时空上具有同一性,即一起、共同进行赌博,而不是分别进行赌博。如果被组织、招引的参赌人员分别实施赌博行为,则不成立聚众赌博,聚众者也不构成赌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