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租房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合同应当具备什么条款
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住所;
2、房屋的座位、面积、装修及设施;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维修责任;
7、转租协议;
8、变更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9、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公司没有成立合同怎么签租房合同
没成立的公司签订租房合同应由发起人或者出资人决定的代表人签订,或由全体发起人和出资人签订。合同写明代表人的姓名及基本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租房合同里的水电气怎么写
租房合同里的水电气需要写明租赁双方姓名信息;房屋的位置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水电气费用及承担;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