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会调查: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档案,由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转让;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4、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届满前十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
5、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可能丢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应当在举证期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