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经办案机关同意,经公安机关批准,刑事拘留可以写信给外面,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在押期间,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也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是可以写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