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离婚协议时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离婚协议内容不能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2、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3、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
一、离婚探视权一个月应该几次
离婚探视权的次数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探视次数、探视方式等;
2、但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法官会征求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同意,那么一般就按照协商好的探视次数履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法官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
法院判决探视权有以下情形:
1、离婚诉讼中,双方就孩子探视权达成协议,法院可以直接就达成的协议进行判决;
2、离婚诉讼中,只有一方提及孩子探视权,或者双方都提及,但双方在达不成协议,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直接进行判决;
3、双方自愿离婚后或者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视权,一方可以就探视权问题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处理。
二、离婚协议不给孩子抚养费有效吗
离婚协议约定不给孩子抚养费是否有效,应当分情况确定。男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约定不给抚养费的,该约定是否有效,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确定:
1、直接抚养方有抚养能力,能负担孩子全部抚养费的,该约定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2、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孩子所需费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约定应当不具有法律效力,直接抚养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三、和平离婚一天要是一个月内能完成还需要多久才可以
可以一天办完。在办理公证离婚协议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需要证件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2.子女的户籍证明。3.离婚协议草稿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