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先带着所有相关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村、街道居委会(或社区),请他们开一个初婚初育证明以及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