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取证标准如下:
1、双方都有婚姻关系的证据,包括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后出具婚姻证明;
2、夫妻关系状况的证据,包括一方伤人的,应当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单位证明或者当地组织、居委会证明;
3、双方对子女抚养权有争议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据:子女年龄证明、子女生活状况证据、经济收入证据、稳定住房证明等有利于争取监护权的证据;
4、对婚前婚后财产所有权存在争议时,可以提供购买财产时的凭证和资金来源的证据,证明是婚前还是婚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