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是婚姻案件纠纷中的重要证据吗
如果要诉讼离婚,结婚证是是主要证据。
离婚的前提是婚姻关系的存在,如果不存在婚姻关系的话,自然是不能够诉讼离婚的,所以夫妻感情破裂而又不能自行协商登记离婚而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婚因关系的时候,双方首先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的结婚证。
如果结婚证丢失,则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明。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纠纷案件应该提供以下证据
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没有登记结婚的,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
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4、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
5、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6、一方理智有缺陷、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情诊断等证据;
7、一方因犯罪被判刑劳改的,关于原判法院、刑期和劳改地点的证明;
8、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
9、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10、子女姓名、性别、年龄、生活状况的证明;
11、养子女、继子女的有关证明;
12、请求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
13、请求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双方工资或劳动收入等);
14、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的证明;
15、财产性质(婚前、婚后或夫妻约定财产)的证明;
16、储蓄、国库券、股票等财产的证明或相关线索;
17、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婚前、婚后、男女一方单独债权债务)的证明;
18、住房情况(私房建造时间、面积、造价;公房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分配来源)的证明;
19、其他证据。
结婚证是婚姻案件纠纷中的重要证据吗?在婚姻案件纠纷中想要获得对自己有利的信息,最好是能够找个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介入。婚姻案件纠纷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却不知道该怎么做,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