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的信赖为前提;委托合同既是有偿合同,也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约定的双重合同。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殊委托和总体委托。根据受托人数量,委托合同可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根据受托人的不同,委托合同可分为直接委托和转让委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