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若是债务人短期内无能力偿还全部借款,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或者由法院判决分期偿还所欠债务。若债务人在借款时,提供了担保,也可向保证人进行追偿,同时若债务
享有对其他人的债权但是怠于行使债权的,还可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