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
二、卖方明示违约的。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
四、一房二卖的。
五、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
六、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的。
七、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的。
八、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九、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十、面积误差比超过3%。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