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丧失撤销权的情形:
1、撤销权在性质上是一种形成权,即根据撤销权人的单方面意思,可以改变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为确保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稳定,特别规定撤销权因某些原因或期限而被消除;
2、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这一年是除斥期间,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不适用;
3、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