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育是可以异地办理的;在办理时就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以及还有结婚证、居住证;同时还要有怀孕的相关证件,只要证件齐全,那么就可以办理此证件,从而合法的生育小孩。
(一)、材料准备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女方在当地的居住证。
3、已怀孕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母子保健手册)。
(二)、具体流程
1、【申请】流动人口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填写一式三份的《省外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申请表》交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2、【核查】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收到流动育龄夫妻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相关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等形式,向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核实其婚育情况,同时备注说明要求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核实情况,其中属省内的要求户籍地对未录入信息系统的须及时录入。
3、【根据核查的不同情况分别办理】
(1)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通过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系统核查无误的,即时办理登记。
(2)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同时持有经现居住地计生工作机构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即时办理登记;
(3)对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且婚育情况属实的,予以登记。
(4)对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超过10个工作日未反馈的,视为“难以核实其婚育情况”,由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市外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承诺书》后予以登记。
(5)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符合生育政策的、经与户籍地核实婚育情况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并发出《不予登记通知书》。
综合上面所说的,准生证的办理是可以在本地处理,同样也可以在异地处理,但在异地处理的话就需要有居住的证件才能享受到当地的待遇,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到居住地的计生办多咨询一下,只有办理好此证件那么生育下来的小孩才可以依法的上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