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纠纷维权如下:
(1)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双方达成协议解决问题;
(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买卖双方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根据一方的申请,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的情况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按照相关商品房销售法律政策达成和解协议,及时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3)仲裁解决。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自愿将争议移交仲裁机关,对各方作出约束力裁决;
(4)行政解决。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无效或者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处理纠纷;
(5)诉讼解决。解决购房纠纷的诉讼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