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最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在2018年,对于不符合生育子女条件的公民,仍需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