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还能行使撤销权。《民法典》中的撤销权一共只有三个,一是合同的可撤销,二是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三是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此处分析最后一种情况。
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减少自己财产权益并危及到了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只要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符合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且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即可。保全行为并不影响撤销权的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