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因为遗嘱可能对其将来继承财产不利,就借用自己保管的机会把遗嘱藏起来,导致遗产无法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分割。鉴于现实案例中屡屡出现此类情况,因此,《民法典》继承编明确隐匿遗嘱,严重的可以导致继承权丧失。
一、遗产怎么继承分配
被继承人在死亡时候遗留的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称之为遗产,遗产是需要让继承人进行继承的,因此被继承人在生前的时候,如果对属于自己的财产做出处理的话,是直接决定了遗产可以转移的方式。具体情况可以分为三种:1、法定继承;2、遗嘱继承;3、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是被继承人在活着的时候根据法律规定签订或者是立下遗嘱的情况,其中明确指定了让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让继承人或者是继承人其中的一个人进行继承,在遗嘱中被指定可以得到继承的继承人,将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进行遗产的继承,这一种遗嘱也排除了遗产被继承人以外的人进行继承,法定的继承人也是无法获得继承权的。
二、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什么
遗产继承权丧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