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权的质押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特许经营权的专门收费账户,在质押后,应当对于收费的专门账户进行设定,控制收费;质押的期限;质权实现的方式。代位行使收费权和完全控制账户,或者拍卖和转让权利;登记和备案;批准,权利往往是政府部门批准或者许可的,质押同样要经过批准;权利转让的限制等内容。2、经过批准。特许经营权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有时带有专营性质。具有非常强的特殊性,对于经营人的要求比较高。质押合同订立前最好征求原有关批准部门的意见,在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再将质押合同送有关部门批准。否则,会影响质押的效力。风险提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现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开展特许经营的条件是什么
1、可开展特许经营的条件是:(1)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2)特许人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3)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2、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什么是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是指投权人将其商号、商标、服务标志商业秘密等在一定条件下许可给经营者,允许他在一定区域内从事与授权人相同的经营业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什么是特许经营备案
特许经营备案,连锁经营备案时连锁经营企业必须办理的证件,是企业合法进行连锁经营的象征。特许经营备案流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年检证明)及复印件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2、与特许经营相关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专利、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已由相关部门受理中的,需提交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专利、其他经营资源是他人授权使用的,需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4、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5、2007年5月1日前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需提交特许人与本市的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07年5月1日后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需要提交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6、市商务局要求的其他文件。7、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8、北京市辖区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9、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11、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12、特许经营合同样本。13、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1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15、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特许经营保证金是什么
1、特许经营保证金是指为了保证加盟合同的履行,由被特许人预先交纳一定金额的款项给特许人,以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一种方式。如果被特许人违反合同义务,特许人可以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并有权要求被特许人补足保证金。2、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披露的信息包括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这其中就包括“是否收取保证金以及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式”。
什么是特许经营冷静期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1、特许经营“冷静期”是指特许经营法律赋予被特许人的一种单方任意解约的特别权利。2、特许经营合同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基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信息不对称以及防止被特许人投资冲动的考虑。3、《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设置了“冷静期”条款,即其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这即赋予了加盟商在一定期限内的任意解约权。4、根据司法实践,“冷静期”的判定以签约所经过的时间和是否实际利用特许人经营资源来判断,一般签约时间比较短,如在三个月内,没有实际开展经营而占用特许人经营资源的,法院会准许加盟商无条件单方解约。即使加盟合同没有约定“冷静期”的合理期限的,也不影响加盟商该项权利的行使,具体行使的条件由法官综合个案具体案情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