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担保人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所谓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是指被担保人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间,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致使公安机关无法对被担保人依法执行行政拘留(1)对被担保人恢复执行行政拘留。被担保人一旦利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便不再具备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恢复对被担保人执行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九条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保证被担保人遵守本规定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二)发现被担保人伪造证据、串供或者逃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担保人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并对被担保人恢复执行行政拘留。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但被担保人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或者被处罚人逃跑后,担保人积极帮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处罚人的,可以从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