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号与商标的定义商号:即厂商字号,也称之为商业名称。是企业特定化的标志,也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商标: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二、商号与商标的共同点与不同点共同点:①无形财产:商标权和商号权,都属于无形财产,其所有人,都具有专有权、使用权、转让权。②企业相关:二者都与企业有着一定的联系,都能起到区别产品、服务的来源,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质量哦!③侵权责任:作为商事主体的专有权,两者侵权责任非常相近,都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范畴。④法律范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商号和商标可以形成一致。商号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可以申请商号。而且,商标和商号可以相同。不同点:①作用不同: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②构造不同:商号主要以汉字组成,而商标比较多种类,可以图形、文字、数字、字母、拼音等等。③法律不同:商标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注册和使用,具有专用权。商号按照《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同样具有专用权④地域不同:商标注册成功后,其专用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有法定的时效性。商号申请成功后,其专用权在所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并与企业同生同灭。
服务商标与商号有哪些区别?
服务商标与商号有下列区别:
1、功能和作用不同
商号是用来区分不同的企业,而商标是用来区分不同的商品。一般而言一个公司和企业只能有一个商号而对于商标而言则可以根据不同的商品来注册商标,在一定情况下商号有些时候还能作为商标使用,而商标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以的。
2、表现形式不同
商号一般只能用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对于商标而言是可以采用数字、图形、拼音、颜色和英文字母等来组合运用。这也可以看出两者在表现形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异。
3、使用的范围和效力不同
中国对于商标权的规定是商标一旦注册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有效的,而且对于商标权的使用年限也规定在有效期十年,在过期后可以进行续展;而商号权则是有一定的区域限制,首先要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后在一定的区域内使用,但是对于商号的使用期限这没有限制,即只要一经通过就可终身使用。
商号与商标的区别
第一、功能与作用不同。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者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记,一个商标一般会和某些特定的商品相联系。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第二、表现形式不同。商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只能用汉字来表示。但商标的表现形式则丰富的多。第三、专用权不同。商号权比起商标权要更简单。商号权只需要按照要求申请企业名称后,即可取得。然而商标从提交申请到注册才能拿到商标权,一般需要一年甚至更久的时间。第四、范围不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需要续展,理论上可以无限持有下去。而商号权的效力一般限定在省、市等行政区域,并且没有续展的说法,只要主体存在,就可以一直存在下去。第五、保护的程度不同。商标权取得的依据是我国人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属于法律的范畴而商号权取得的依据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是由国务院批准,以工商局令发布的。因此只能属于行政规章,而且该规定未直接确定商号权的取得,而是与企业名称权结合在一起。因此,仅从产生依据本身的效力来看就明显的发现其保护力度的不同。
商号与商标有何区别
商号是一个企业的标记,而商标则是产品或服务的标记。两者都是区别产品或服务并引导消费者识别企业的标记。一般而言,公众将企业名称与商标混同,并不加区别。从企业形象的角度看,两者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都属于一个企业的识别标志。商号与商标的相似性,指的是两者的作用相似,即在区别产品或服务上进而在对消费者的引导上作用相似。比如生产商将商号突出标示于产品、说明书、广告及宣传册、包装物以及营业场所等地,在这种情况下,商号与商标已很难区分,消费者根据这些标志,同样可以区分不同企业的产品及服务。企业也可以通过对商号的使用,来引导消费者的选择。
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有哪些区别
第一、商标撤销后不能再申请,而商标注销后可以重新申请。第二、对于商标所有人而言,商标撤销是被动行为(如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或其他人申请撤销该商标),而商标注销则是主动行为(如主动放弃或主动申请)。争议撤销是指在先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对在后注册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近似商标提出争议,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
商标权与商号权的纠纷有哪些
1、商标权与商号权的纠纷有将他人的商标登记为自己企业名称中的商号;将他人的商号注册为自己的商标,并经营相同的产品与服务;以及将他人的驰名商标注册在不同的产品上或者登记在不同行业的企业名称上等。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