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时效期限为两年。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有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保险行政处罚的形式有哪些
保险行政处罚形式有以下:
(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适用机关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分为三类: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2、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3、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档案行政处罚的形式有哪些
档案行政处罚的形式根据《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一条: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行政处罚行为无效的几种情形:
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
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
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
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
【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