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双方当事人,就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归属问题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该协议中按照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归属、分割做出明确的约定。
一、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怎么办
婚前个人财产归属于个人,离婚时只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进行处理,个人财产无需分配。但是如果该婚前财产已经被夫妻双方约定为共同所有,那么就不在属于该个人,而是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应当就该财产的处理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将其写入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协商不成的,需要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二、父母出资买的车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夫妻一方的父母出资买车,一般视为赠与夫妻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该车辆赠与夫妻一方的,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对该车辆归属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三、父母全款为子女买房婚后是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