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要看办理的具体情况,一般当天就可以办好。1、到保卫处户籍室借集体户口簿; 2、向派出所出示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住房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公房租用证或单位分房证明); 3、提供迁入落户的详细地址; 4、其它依相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