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程序是这样的:1、女方应当准备起诉状;2、女方拿着起诉状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3、人民法院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4、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应当开庭审理,当事人按照规定去参加庭审;5、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发现夫妻之间已经没有感情了,应当准予离婚,出具判决书,婚姻关系立即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