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能超过37天。如果,这时候还不能批准逮捕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
1、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所以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十日。
2、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检察院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所以,特殊情况下,拘留期限最长为十四日。
3、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逮捕时间可以最多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所以在此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