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居住证是由人事局发的,社保是在社保中心办理的,这是两个业务间没有直接的联系和信息互通。持人才引进居住证交城保的操作是你凭居住证去社保中心办理社保缴入,社保中心会查验你提供的居住证是否是有效的,就会给你办理。现在的情况,因为人事局和社保中心的信息不是联网的,社保中心判断你的居住证在一段时间后是否仍在有效期是根据你最近一次提供给它的材料,如果你居住证到期续办成功后没有提供给社保中心,社保中心会判断为此居住证已过期,自动停掉你的社保。但是这个做法是08年左右才开始的,之前如你说的04、05年,只要你在社保中心用居住证办理了社保缴纳,这个保险就会一直缴纳下去,社保机构不会主动去查验你居住证是否过期。所以这不是你们公司进行操作的原因,而是政府机关办事方法的问题,现在不会再有这种现象了,如果过期了是肯定不能够通过人才引进居住证继续缴纳城保了,并且也不能通过这个方式进行补缴,你所寻找的操作方法答案是没有。但是在09年7月之后政策规定外地非农业户籍的也可以直接缴纳城镇保险了,所以没有居住证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缴纳社保。保险的险种和缴费比例都是一样的,就是性质有所不同,一个是人才引进居住证缴纳,一个是非居住证缴纳,这个性质在我们看来好像没什么不同,但对需要通过居住证转上海户口的人员来说是存在区别的,因为不通过居住证直接缴纳的记录是不能被算入需要的7年社保缴费记录中的。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