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夫妻一方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将房屋产权判归登记方,相应剩余贷款由登记方自行偿还,同时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给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何为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_x000D_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_x000D_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