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舍不得孩子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争取孩子抚养权: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证明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证明自己无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
一、孩子多大后可以自己选择抚养权
孩子八岁及以上可以自己选择抚养权。
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在确定抚养权时,孩子已满8周岁的,人民法院会询问孩子的意见,看孩子愿意和谁一起生活,孩子非常愿意和其中一方共同生活,并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人民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将抚养权判给该方。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二、女性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几种
女性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第一,2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妨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第三,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第四,妨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
三、哪些情况下争取孩子抚养权有优势
以下条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有优势: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