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死一只蚊子可能犯法,也有可能不犯法。构成犯罪会被判几年,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
(1)打死一只蚊子也可能会判刑,普通的蚊子都不存在违法犯罪,但如果恰好住在某实验室附近,故意打死用作科研的蚊子,那就属于违法行为了,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中,非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严重影响对野生动物的科研、养殖等工作顺利进行,属于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
(2)首先,拍死蚊子肯定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其次,蚊子不属于珍稀动物等保护动物,所以也不构成其他犯罪。蚊子虽然是野生动物,但不属于保护动物。如果打死的这只蚊子属于科研目标,可能会形成高价值,并且是自己故意为之,则可能被判处5年甚至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检察机关办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可以借助科技手段和专家辅助人认定野生动物种属和存活状态。
如果案发时野生动物已经死亡、被分解,甚至部分组织已被制成相关制品,无疑会给准确认定野生动物的种属、生态价值及被捕获时存活状态等带来困难。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应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对关键物证进行DNA鉴定,确定野生动物种属;借助专家力量,从网具原理、残存动物组织腐败情况、被告人供述等方面综合判定野生动物被捕获时存活状态。
非法狩猎构成犯罪吗?
非法狩猎不一定构成犯罪,若同时满足以下的要件,那么罪名就成立了:
1、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野生动物保护法》第8条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2)非法狩猎罪的对象是指除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野生动物以外,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行为人非法狩猎的对象如果涉及到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应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论处。可见,本罪的对象仅指一般陆生动物,即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其他所有陆生野生动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是专门从事狩猎的人员还是其他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亦可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而故意为之。至于是为了营利或者其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