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居民健康档案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卫生保健服务与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资料,是全科医师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期开展随访工作,每年免费不定期随访,体检和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三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的委员会的成员。居民较少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的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