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车牌注销后能重新申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需要将原先的车牌注销的,则挂牌的车辆必须在当事人的名下已使用三年以上。注销之后,按照领取牌照的程序进行重新申领即可。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_x000D_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_x000D_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_x000D_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_x000D_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_x000D_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