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司依法注销后,会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公告发布后的45天内,如果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那么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但是没有公告,更没有进行清算的,那要让股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注销前需要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回记录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批准注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