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驰名商标认定标准为:
1、该商标必须是全国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所拥有的国内有效注册商标,并被认定为著名商标;
2、该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都必须满三年以上(含三年);
3、该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深受消费者(用户)喜爱;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大、销售区域广、市场占有率较高;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消费者(用户)对其投诉率低,售后服务好;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销量、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7、该商标的广告宣传面广、覆盖地域大;
8、该商标所有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有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重视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法律依据: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企业应注意保留驰名依据
企业应注意保存可以证明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材料,以备遇上侵权时申请认定时使用。这包括: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