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责任认定书只确定责任,不解决纠纷。
交警部门可以主持调解,然后将调解协议写入事故认定书。但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在之后另行解决纠纷。
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即生效,签不签都没有影响。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向法院起诉后,要求法院重新认定责任。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证据重新认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