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一级执法员是坐大厅的。
税务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2。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征收管理改革。3。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票证的管理工作。5。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单位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7。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公务员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行政执法类职位根据工作性质、执法职能和管理需要按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一般在市地级以下机关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税务、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和其他以行政执法工作为主要职责的机关或者机构设置。
《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