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主任是正科级级别,书记是县处级别。
社区主任的工作职责:
1、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改策在社区居民委员会黄彻实施。
2、在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遵守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
3、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事务,并接受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的建议和监督。
4、全面负责本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它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协调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居委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改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整体素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