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广东省诈骗罪立案标准为:1、一类地区诈骗数额在六千元以上的;2、二类地区诈骗数额在四千元以上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一条,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第二条,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十五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广东省诈骗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