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兼并企业的原债务由兼并之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来承担。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一、企业兼并的原则包括哪些
企业兼并的原则内容有:
1、应遵循自愿、互利、有偿原则;
2、以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为指导;
3、注重实效,以优化产业、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为标准;
4、妥善处理职工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被合并公司会是否解散
被合并公司会解散。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规定,当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或者出现其他事由时,法人解散。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因此,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被合并公司会解散。
三、面向企业兼并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兼并的方式主要有购买式、承担债务式、控股式、吸收股份式四种。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