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读生学籍由学籍注册学校负责保留、管理,并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发展报告和高考电子档案。
借读生不是没有学籍,只是学籍在以前的学校保留,这个不影响高考。
借读生的学籍不在借读学校,借读校无法为借读生办学籍。但在高三学生报名参加高考时,借读校必须提供借读生在该校的学习成绩、表现评语鉴定等寄送给借读生的学籍学校,作为学籍所在学校为建立考生的学籍档案的主要内容。
我国的学籍制度是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落实的,任何学校或者个人没有权力去掉任何一个学生的学籍的,消除学籍必须在该学生确定已经不上学且该学生自己肯定不上学的情况下才能消除学籍的。
接收借读生范围扩大。
以前只有父母双方出国、父母双方在边远地区工作或从事流动性大的工作的、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原 本市下乡青年子女等4类情况的学生可申请在本市借读。但新办法解除了这些限制,只要父母在北京上班、居住,其子女均算作借读生。
外地借读生均有学籍。
据悉,新办法仅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不涉及高中阶段,也不涉及高考。
义务教育不退学。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不能为学生办理退学,新办法还删除了对中小学生“开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