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应依法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受客户委托对外发布真实的房源和价格信息,不得违规独占房源信息、哄抬房价。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或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价格欺诈。严禁从事首付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
一、怎样处理房产中介纠纷
不同类型的房屋租赁、买卖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渠道和投诉部门。例如:
1、涉及房产中介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2、涉及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则向物价部门反映;
3、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的,可向房管部门反映;
4、因一方违约所签合同无法推进时,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开中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中介公司应当满足的条件首先应当满足基本的设立公司的条件: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名称;要有企业章程或协议;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本;要有必要的生产经营场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内容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要求如下。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学历、初级以业技术职称人中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的。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金和人员条件,应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