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受胁迫结婚是指一方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行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_x000D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_x000D_
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_x000D_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_x000D_
第十九条_x000D_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_x000D_
受胁迫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不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