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调整程序,主要包括考察核实、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决定、谈话、履行任免程序等5个步骤。
会前由所在单位、乡镇提供符合拟提拔职位条件的干部花名册,做到参会人员人手1份,在会议投票推荐前发布拟提拔职位职数预告。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