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可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如果等到起诉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三条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第三十四条 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依据这两条规定,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的,管理人有权且应当尽责追回该隐匿、转移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