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规定:成都人和和暂住在成都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
1、常住和暂住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六城区内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
2、老年卡需本人办理,不能代办;本市户藉居民:出示本人身份证,提交近期白底光面两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暂住居民:除以上资料,还应出示本市六城区范围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八条 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