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伙经营协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_x000D_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_x000D_
2、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_x000D_
3、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_x000D_
4、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_x000D_
5、合伙事务、入伙与退伙及争议解决办法; _x000D_
6、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_x000D_
7、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_x000D_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_x000D_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_x000D_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_x000D_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_x000D_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_x000D_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_x000D_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_x000D_
(七)入伙与退伙;_x000D_
(八)争议解决办法;_x000D_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_x000D_
(十)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