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鉴定在治疗终结后到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事故的原因责任的鉴定可以由办案人亲自送到鉴定大厅技术科登记检验,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_x000D_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