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的土地被占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承包地被占用补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承包地被占用补偿标准:承包地被占用的,应按照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各地补偿标准因经济状况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一般会根据承包地的价值与前三年产值等相关因素来计算补偿的具体费用。
土地被征收承包地应如何补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承包地未到期被征收如何补偿
土地承包合同未满被征收补偿标准:应补偿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安置费。征收承包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补偿。1、承包期内,耕地被征用,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2、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3、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自留山被占用了应该如何补偿
1、自留山被占用了,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山上附着物以及林木、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2、根据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占用耕地如何补偿
占用耕地的,应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