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拘传不属于羁押。只有拘留和逮捕才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而拘传不得对其进行羁押,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_x000D_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_x000D_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