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院提供的材料:一、提供最新通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备人民法院核实该企业的法人地位是否存在,检查证实其代理权限;二、提供债权人详细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三、债权申请权申报书,要写清申报的债权的具体内容、性质、项目、要求、有无担保。四、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时间,是否超过规定的时效;五、宣告债务人破产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的人民法院制发的民事裁定书、通知书;六、债权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七、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发的(在债权人不能亲自前来的情况下);八、民事裁定书、通知书送达回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五百三十九条 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